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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 CASES
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人民法院选用我司防爆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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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公司自主研发生产防爆罐依照《GA871-2010》防爆罐标准,采用抗爆强,耐冲击性能优越的特种钢材制造,能有效防止罐内爆炸物爆炸后产生的冲击波及碎片的扩散,保护周围人员不受伤害。
2、本产品最大抗爆当量为1.5KGTNT.
3、使用该产品时,应尽量放置在空旷地或者净容高度为6M以上的空间处,并避开承重梁,灯具等损坏后可能产生飞溅物的物体。
4、本产品具有一定的消声功能,但近距离和室内爆炸产生的声音较大,相关人员应保持4M以上安全距离,并保护好耳膜。
5、发现疑似爆炸物后,应由专业排爆人员(尽量运用机械手)将可疑物放置在罐内布兜中,并进行后期处置。
6、每个防爆罐保质期5年,我司针对客户均开据额度30万元人民币的意外保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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